我會建議像這類構成要件比較明確的,當然有其內部管理的特殊需要,但是在處分書,未來都要用處分書的格式,我會提醒警政署今天提供我們參考,建議以後要怎麼寫,不是只有寫這樣而已,還要把涉及的條文,像違反實施要點第幾點都要很具體把條款寫出來,也就是事實、法據及理由,提供給各級警察機關在做這些懲處、處分令時應該要來處理,救濟教示也必須要跟著來作調整,因為這又牽涉到同仁如果不符那個理由,像攻擊防禦的武器對等,才可以明確知道如何抗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