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替他解釋一下,我們營造端也是希望有統包案,也就是合宜住宅,而合宜住宅一定有一個需求書,所以我對那個計畫書研究的時候,我發現當你研究住宅的對象,像是對課程的需求,但是一旦到合宜住宅的時候,事實上是有社會責任,我那個時候是特別對西門國宅的部分,還必須要把精障人士有個混居的概念,也就是會出現一些問題,也就是有一些智慧建築的需求,對建商來說是很棒的,但是在社會住宅概念存在下去的時候,有些低收入戶,你要他用手機來開冷氣,那個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