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找海委會,過去救援的時候,像法務部的陳科長所說的,如果你們有考慮要用保險機制來cover一部分的救援費用,前提是你們覺得不恰當的救援,要叫民眾負擔,可是民眾又覺得怎麼知道這個是恰當、不恰當,他們就轉嫁到保險上去,金管會就回答這個是商業保險,這個題目的回答裡面不要只有你們單純的回答,可能要綜整一下海委會的回答,所以這個協辦機關加海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