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要取得證照,自然行政部門就要找出一個機關來管,或者我們有在想這件事,但是我們在想這件事的時候,我們還在討論哪一些水上的活動要有一定的證照或者是在哪一些水上活動的經營業者要有一定的證照,這個問題的回答,看起來還是先是交通部,次是國家公園,因為國家公園比較細部的規定,你們就要考慮是不是堅決不會發展到管人跟業者,或者這個事情再思考,就會在回答裡面有一定的餘地,像如處長所說的,這個是院裡面的政策方向上,並沒有放到說出了事才管,或者是只管行為不可以從事危險的動作,除此之外不管人的資格跟業者的資格,除非這個有一定的道理,就是正確的道理也可以講出民眾可以說服的道理,但是如果沒有,只是因為現有的法令暫時還沒有想到這件事,會有兩個結果,你們的回答可能就會包括沒有在想這件事,有在規劃這件事,另外一個是論壇要討論的,你跟民眾講說游泳要證照他一定會反對,但獨木舟說不定他可以接受,業者的標準當然更高,比如是不是可以準備一定的安全設施,然後要配幾個教練才可以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