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先處理比較沒有爭議,因為在資訊透明也反覆提到相關的問題,大家想要有適當的風險告知,這個當意見很好,說來容易、做來難,這個是跟民眾討論,怎麼樣的風險告知是政府機關辦得到的,民眾覺得這樣是足夠的,如交通部的先進所說的,我們就可以放到那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