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哪一些議題要討論,哪一些部會要參與,大家就很清楚了,像去年責任的部分,因為國家賠償法法務部立刻就修好了,所以可以看到責任的部分完全不在討論的範圍之內,法務部的陳科長,去年到了第三階段,陳科長就來說明了,不是今天所有開會的部會,那天參與討論的時候都要到場,至少在第三階段,也就是院內的長官在進行主持座談之前,如果前面的分組討論沒有碰到相關部會的,我們在安排的時候,我們辦公室會跟海委會同仁來盤哪一些部會要參與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