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有提到「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的類別當中,文化部原本直接有關的是運動資訊出版業,因為涉及運動相關的新聞、雜誌等出版,所以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文化部,其餘類別目前都還不是本部的職責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