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昨天已完成教師團體、校長團體訪談,討論到學校聘用閩南語師資的優先順序,第一是具閩南語教師證的老師或具第二專長的老師,第二是具語言證的現職老師,第三是語支人員,如針對第二種人訂有落日,屆時教學現場就是由語支人員為主力,和民眾訴求的確保師資專業其實是背道而馳。這就是剛提到的現場可能會發生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