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大家訪談回來的訊息整理了需求跟爭點,得知原住民使用獸鋏是少數,目前主要是農林危害使用,以及會有人趕流浪犬貓,對象跟地區範圍在這。流浪犬貓被捕獸鋏夾傷也是動保人士比較關心的部分,過去處理動保議題都會遇到很多愛心媽媽會在TNR之後放養的不一致狀況。禁用的話未來加強查緝,那還是想惡意危害動物的人可能會毒害,這也是另外衍生的問題。如果著重在提案人關心的獸鋏,其實沒辦法解決提案人真正在意的問題,重點是如何查緝惡意危害動物的人,如何防止動物被傷害。原住民已經被法律排除使用,也非獸鋏使用主體,納入本次討論是否會模糊焦點。再來是如何有效將獸鋏需求轉換成傷害性較低的產品,這不是動保團體關心的,獸鋏比較常是流浪貓狗。受訪的地方政府比較希望朝向推動正規獵具管制。因此這次討論標的,從去年查到都是近山或農作物種植區,獸鋏定義跟功能要釐清。目前議題的方向到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