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預告期間的書面意見,內政部營建署意見:再利用種類「編號1、煤灰」再利用管理方式( )內均為非結構用途,則本次擬新增之「建築預鑄構件」是否包含結構使用部分(如:樑、柱、板、牆…等),請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