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為再利用產品銷售應符合修正草案,考慮部分機構需要應用公共工程,工程主辦機關要統一使用,為避免相關爭議,我們增列再利用產品,應取得工程主辦機關同意使用再生粒料證明文件,供作其他工程使用者。此外,再利用管理方式所列限制區為,我們修正買賣契約書,經經濟部同意備查後始得出料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