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的研究案推動是想要建立防火建材的機制,但是在研究案的過程中,也發現其實目前沒有法源的依據,因為要進入私領域,像施工現場或是製造廠商的工廠裡面,其實是需要公權力的介入及法源依據才可以進場,不然評定機構無法做查核的動作,所以會希望建立法源依據,然後再推動防火建材或者是市場管理的機制,以上補充,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