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主要辦理的情形是因為上次的會議其實是在108年的下半年開,這次主要是在有機農業促進法,因為是在107年通過,在108年的下半年還沒有看出效果,這個重點是會在著重資料第3點至第6點的部分,因為在有機農業促進法裡面有規定,其實目前以我國單方公告的國家,必須在一年內必須跟我國來協定官方的內容,可以發現在108年的10月底,我國、日本及109年初,澳大利亞、紐西蘭等國家已經有一些雙邊協定的簽署,現在陸續還有其他的國家跟我們洽談有機的同等性,有機農業的振興過程中是具有指標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