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設計的時候,我們也算了一下,也就是販賣的金額,然後算了一下,如果按照一些假設來看,就是你的加盟金跟玩家……因為我們還是有免費內容的遊戲,我們是用28法則,大概有20%有做科技的動作,我有算了一下那個金額,還真的可以如果我是加盟主的話,我是可以獲得利潤的,就是靠這個東西可以賺錢。也許加盟主不一定會是玩家,但是對於一個比如經營者來說,我覺得是有吸引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