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面有幾個修正的意見,是不是直接修改?並不是「避免現點速率的限制」,而是「突破現點速率的執法限制」,因為連續不同區間的速度管控,應該是區間速率要執法的重要手段,所以我想它是突破了現點速率執法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