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後面寫「基於輻射防護原則,建議依正當化最適化要求課以責任」好像我們沒有做好這件事,前面您也瞭解能否補充說明,其實衛福部針對這部分正當性跟最適化有就他的專業已經做了,即使這在106、107年這樣寫,時間過了政府也一直在動,我在想就不能夠幫我們稍微講一下話嗎?再者,非常重要概念是氯化鉀添加在裡面,所謂正當性和合理抑低,都必須很專業的以安全評估才能講得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