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評估的結果是這個風險很高,高到要由政府採取手段來介入,那有沒有比較好、對貿易影響比較小的手段,風險與手段間是要符合比例原則的,我們應該也不至於說隨便就要所有上市的產品,每一個都要檢驗,沒有檢驗就不能上市,那樣對消費者也不是一件好事,因為成本提高、上市時間延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