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的重點是所謂的管理規定,必須是強制性的,如果是自願性的,對於貨品進出口基本上沒有構成貿易障礙,因為不符合也沒關係,因此管理規定必須是強制性。大部分的管理規定有幾個常見的型態,像要求產品要符合某一個標準,要求產品經過測試檢驗,還有要求產品要登錄、註冊,甚至要求產品要取得標誌或證明,還有要求生產工廠要接受工廠檢查,最後要求產品要有標示。看到「標示」這兩個字,就可以明白在TBT協定當中就是一個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