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這次草案的內容,我們綜整了各界的意見,贊成要標示的,公聽會大概有4人次,諮議會有2人,訪談的對象有1人,大概是7人次,反對訂定標示規定的有61人次,沒有表態的有7人次。綜整後,大多建議撤銷此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