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協作會議,不管是任何的形式,只要可以達到開放政府的四大精神,開放、循線課責、多元涵融及意見,就可以是一場落實開放政府的協作會議。比如:類型一,我幫大家舉一個例子,跟今天的會議有一點像,以前跟民航局合作過辦理遙控無人機檢驗跟辦法,也有跟立法院,合辦過公聽會,其實今天直播出去的畫面大概是這子,會有主協辦單位、多元利害關係人參與、也會有線上的網友用sli.do參與意見,大家的意見匯集被綜整在今天的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