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辦活動有它的目的存在,簡報過程各部會相互邏輯不能牴觸,回過頭來講我們原能會立場,如已報給監察院的說明,不可能在協作會議上會有重大改變,因此我們只能說尊重民眾知情權,所以我們在協作會議那邊應該也會堅持這邏輯,但這樣又會打到食藥署這邊,但外界會說你看原能會最專業都這樣說了,這點是否應加以考量。第二個這個議題不適宜擴大,其實原能會一直在縮減議題範圍,說明人體都有鉀40,這是天然存在。監察委員一開始並沒有要求所有鉀的食品都要標示,低鈉鹽是因為以人工方式用鉀取代鈉,導致鉀-40偏高,所以適當添加沒問題,但達到食品添加目的後就不要加太多,這就是合理抑低的精神,但現在大家討論只要有含鉀食品就要標,不管天然或人工添加,這會導致很多食品都要標示,這問題監察委員好像並沒有要求做這麼多,我不知道這擴散會造成什麼影響,之前並沒有這個狀況,監委其實有時候他有他的觀念跟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