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參加過協作,但類似模式有參加過,我是可以接受分組的方式,你們有什麼其他建議嗎?公聽會方式不是每個人會講話,他心裡面其實有想法但沒有表達出來,透過小組方式講的機會更大,如果監委也成為一般民眾在裡面,可以聽到更多元的聲音,對於溝通來講應該有一定幫助。不曉得科長跟承辦人看法如何?要協作就要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