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密切聯繫方面,也就是重大案件的限時專職,我們這邊提出一個想法,假設真正重大案件是由PDIS小組,也就是由行政院來認定,認定完以後就以發函的方式,當然要透過行政院跟部會首長間的聯繫,然後以臨時借調的方式借來院裡面,這個同仁在院裡面上班或者是部裡面上班,這樣子形式上的作用,可以讓擔任的PO比較有辦法專心在重大事件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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