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如剛剛小桌長替我們PO設定了三個原則、五個方法,我們就第一個原則的部分來說明,第一個是希望可以提高PO的自主性,例如可以透過正面的回饋方式,什麼對PO最有感呢?我們討論了一下,本來的解決方案是可以用專案敘獎的方式,但是我們討論了一下專案敘獎的時候,這個專案不只PO有參與,業務單位也有進行參與,對長官來講可以看到提供資料的單位,跟實際上背後提供幕僚準備工作(比如:盤點多元利害關係人)等等,可能要做的工作更多,還有各機關敘獎的方式不同,也會影響到敘獎的機制不一定可行,例如我們是用點數制,一個人就是兩個點,一個單位假設十五個人好了,也就是只有三十個點數可以分配,行政院如果專案下來要敘獎的時候,他們不一定真的能夠敘獎到我們需要用的點數,我們建議可改成用模範工作人員的機制,給予公務員以假或是獎金的激勵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