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確實有訂定相關實施作業計畫,所有的案子都有規範的作業機制及程序,部PO及綜規司是總連絡窗口,負責溝通協調等事宜,每個案子部都會去協助後續的作業,包括如要進行協作等等,也同時規範主協辦單位之權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