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嘉豪那樣子,我第一次看到協作會議,看到「協作」真的不知道是什麼,也是每次打電話,也參加了兩、三場的協作會議,慢慢會知道是什麼,但是其實在這中間,我覺得滿大的衝擊是,先是致翔告訴我什麼是協作會議,接著是告訴我的業務單位什麼是協作會議,其實到現在我可以感受到,像本部法律事務司有一個科長可以直接跟我說明什麼叫做協作會議,讓我覺得真的有一點發揚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