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也想理解協作會議開完之後,為何說沒有拘束力,讓各部會回去參考,這樣好像很弱對不對?好像完全不靠譜。重點在於正是因為這樣子,有新的意見也可以加進來,而且大家不會覺得那個時間點就是決戰點,可是新加進來都擔負一個義務,這也是透明或是做紀錄的好處,你要先看完人家討論什麼,當你沒有看過,就會說你談的這個問題,比如說是核廢料的問題在當天的會議已經談過,而且大家有一定的共識,例如核廢料按照聯合國的標準來處理,除非你有不同的新意見才能提出,而也要請問你的標準是什麼?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