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常常會被問到一件事,為何協作會議二、三十個人可以當作一個民意的基礎?重點不在於算人數的,也不是說某某人是某某協會的理事長,所以他的意見就特別重要,我們找一個計程車司機來談問題的時候,關鍵他是計程車司機,但不代表所有、全部的計程車司機,「不代表」的意思是,我們並沒有說他是計程車司機,或者他是計程車司機工會的理事長就代表全部的人講話,但他提供的經驗或提供的看法具有代表性,提供的經驗可以被挑戰,但是相當的程度是你的計程車跟他的計程車沒有什麼不同?當你的意見跟他的意見一樣的時候,他就代表你,當你的意見跟他不一樣的時候,請你說出你的意見,這就是底下所講的:「不是告訴我們你的公會有1000個會員或者是1萬個會員,而是告訴我們,你有沒有不同的體驗、經驗或意見可以分享,如果有的話,才值得被提出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