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民間的合作社裡面遇到很大的問題是融資困難,政府鼓勵成立合作社,其社員大多是社會較底層的弱勢族群所組成,合作社在剛初期創業的時候,籌湊股金對她們來說就非常辛苦了,但因業務推展需要資金運作的融資借貸,卻沒有銀行願意做放貸因此求助無門,因為銀行認為合作社沒有錢怕被合作社倒,所以沒有銀行願意給合作社融資,但我們現在要談的是,很多合作社尤其是勞動合作社,以長照為例:我們看到政府是公然的剝削民間團體,合作社很多是配合政府政策跟政府有承接標案業務,但是往往在每月核銷申請費用時,地方政府最快是三個月才將錢核銷下來,因此承辦單位須先預支三個月的週轉金備用才能使業務得以順利運作下去,如前面所言這一些合作社本身就已經是經濟弱勢了,還要替政府代墊三個月薪資及營運成本,重點是合作社沒有辦法及管道取得融資紓困而經營的艱辛,這是目前我們看到在推展合作社事業遇到的困難,因此困境是政府制度下所產生的,政府應該要想辦法幫忙解決此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