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我認為最重要的,特別要拜託主席的是:成立臺灣合作事業學院。成立臺灣合作事業學院時,會考慮到院址在哪裡?對於這個問題我觀察了好幾年。當我們走出行政院大門,往左手方向走,不到2、300公尺,有一處荒置的政府房舍,從我發現到現在已經過了四、五年,之前不知道廢置了多少年。為什麼國家的資產可以這樣子荒廢在那個地方?這一房舍可能是某單位的,需透過主席政委來協調借用。有了臺灣合作事業學院,合作事業發展基金的運作就非常具體了,同時目前大部分合作事業存在的問題也可以順利解決。再者,臺灣合作事業學院可以結合大學、產業的資源做更多支持合作事業發展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