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說明一下,「校外人士進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協助教學或者是活動注意事項草案」,把這個草案改一下,這個問題就很好釐清,「協助教學」就叫做「協同教學」,「協同教學」就是所謂的正式課程,晨光時間就是所謂的學生活動,校慶各位認為是活動還是教學?新課綱是課程,所以我這邊以學校的單位告訴各位,我們觀念可能要改一下,各位可能是以前九年一貫的概念,把它當作活動來看,其實我們學校的校慶,不是只有運動會,而是有園遊會、闖關,其實都是把我們小孩子平時所需的東西,在那一次的運動會來做一個展示,老師平時教的東西,在那個課程來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