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子是這樣子,我們跟地主是一個阿嬤,阿嬤說這個土地原先要租給停車場,這個是現在臺灣的問題,擁有地主的一些所有權人,他們去開發,不然就是說現在不想開發,可能就是很低度來做停車場,停車場收費進來之後,有地價稅,十年、二十年過去了,然後土地漲了,然後還有賣跟開發之類的,我們跟他說我們這一次不要做這一件事,我們來做一個真的以土地來講是有一個很特別意義的,所以我們花了很長的時間跟他們家族溝通,一起把園所蓋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