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面討論完之後就是管理與執行面,管理上提案人或國教署都會依據志願服務法辦理,這張是提案人建議,這邊有提到希望有訓練時數跟認證,但也有受訪者提到這麼複雜會讓協助人員喪失意願,另外就是提案人也建議志工要跟學校簽訂明確合約作為準則,國教署在議題分析表也有提到要兼顧學校端執行面。另外是倫理守則,這是提案人建議,權益保障也是提案人建議。另外是針對協助內容的管理,提案人建議校外人士不管擔任帶狀課程或單堂,不能作為正式教師也不能進行個別輔導,營隊課程校方審核、教材審核、教師家長應清楚知道課程內容、課程內容經課發會審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