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前面經歷一個非常洩氣的討論,因為我們發現有非常多的問題、障礙有待解決,不過在克服的方法部分,其實我們就回到今天提到這個澳洲經驗的部分,我們組內其實有一個滿明確的共識,其實我們需要一個更高位階的管理機關來處理上訴所提到的問題,這個機關到底要怎麼樣跟既有的機制有比較好的互動及配合,其實我們組裡面有提到其實有一個主要的功能,就是要主動調查臺灣目前兒少性侵的圖像,要有一個比較明確的調查報告,總不能案件發生之後再處理被害人的關係,我們覺得有比較強大的主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