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目前的刑法跟民法的追訴期有沒有可能再拉長?這個回到修法的部分,尤其看到澳洲的報告當中有提到如果是在兒少時期受到性侵害,可能要20多年以後才有可能站出來,這個剛好過法律的期限,因此這個法律的追溯期是不是要重新修正?這個是可以考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