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個部分提到在調查方法裡面,比較特別側重在受害者陳述的部分,讓受害者願意對這個體制有信任,陳述他們當時受害的經驗,陳述的過程中,我們組員也有提到,他們覺得很重要的是,不像一般法院上很像訊問式的受害經驗陳述,而是受害者願意提自己的經驗,其實都可以,這樣是比較容易建立信任跟互信關係的方式,因此我們這一組也覺得這樣的經驗很值得借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