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剛大致分了一下,這一組主要是從澳洲開始談,比較多是在討論前面的部分,大概分了十一點,第一點是其實大家都非常贊成裡面有非公開的程序、私人會議的部分,還有包含書面等等的意見,是一個非公開的。讓當事人可以安心出來說,臺灣這一塊可能是必須要有的,不然很多當下還是會有一點緊張,又或者是會有相關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