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的現況是性侵害,是公訴罪,在開會前會的時候,就有人會提到臺灣真的有辦法建立一個讓受害者願意陳述的管道嗎?因為如果他講了,他其實就是公訴罪,必須要進入調查了,要怎麼樣單純讓他們只是做一些經驗的表達,然後讓他們作為療癒的過程,我們可能在整個機制及法源上再打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