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說這個,在調查報告當中前年講得非常多,因為澳洲總理有很多前言,但是這一句話我覺得最具體的,也就是澳洲必須開創一個未來,讓犯下兒童性侵的人不能躲在機構裡面,我覺得這個是非常基本的,也就是一個國家對他的兒童,後來提了十大兒童安全準則,這個都值得參考、精彩,這個是基本的。也就是一個國家如果會性侵兒童的,會對兒童施以暴力的人,是受機構保護的,這個國家不要再看兒童準則了,這個是基本的門檻,這個是當作調查報告的主要推動目標,我們必須有一個機制,是性侵兒童的人、傷害兒童的人,不會有這個空間躲在機構裡面,大概先這樣,因為超時了,後面就不報告了,拜託各位看,我們透過協作會議再做討論,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