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智圖)
test全民健保法第
34條
全民健保法第 34條
陳佳容:勞動合作社原則無一定雇主部分是沒有爭執,所以我們解讀應該在第二類的部分沒有問題,那個爭點是在第34條解釋的部分陳佳容:勞動 合作社原則無 一定雇主部 分是沒有爭 執,所以我 們解讀應該 在第二類的 部分沒有問 題,那個爭 點是在第3 4條解釋的 部分全民健保法第
34條->陳佳容:勞動合作社原則無一定雇主部分是沒有爭執,所以我們解讀應該在第二類的部分沒有問題,那個爭點是在第34條解釋的部分
蔣翠蘋:衛福部是第1類的投保單位,只要是這個投保單位,就是符合第34條的對象蔣翠蘋:衛福 部是第1類的 投保單位, 只要是這個 投保單位, 就是符合第 34條的對 陳佳容:勞動合作社原則無一定雇主部分是沒有爭執,所以我們解讀應該在第二類的部分沒有問題,那個爭點是在第34條解釋的部分->蔣翠蘋:衛福部是第1類的投保單位,只要是這個投保單位,就是符合第34條的對象唐鳳:分類被保險人,也就是第10條的分法,而是跟著第15條的分法嗎?唐鳳:分類被 保險人,也就 是第10條 的分法,而 是跟著第1 5條的分法 嗎?蔣翠蘋:衛福部是第1類的投保單位,只要是這個投保單位,就是符合第34條的對象->唐鳳:分類被保險人,也就是第10條的分法,而是跟著第15條的分法嗎?蔣翠蘋:就不適用第34條蔣翠蘋:就不 適用第34條 唐鳳:分類被保險人,也就是第10條的分法,而是跟著第15條的分法嗎?->蔣翠蘋:就不適用第34條陳佳容:社員不是雇主,如何來定義「受僱」?陳佳容:社員 不是雇主,如 何來定義「 受僱」?蔣翠蘋:就不適用第34條->陳佳容:社員不是雇主,如何來定義「受僱」?蔣翠蘋:要看有沒有符合財政部的屬性蔣翠蘋:要看 有沒有符合財 政部的屬性 陳佳容:社員不是雇主,如何來定義「受僱」?->蔣翠蘋:要看有沒有符合財政部的屬性衛福部:依財
政部「薪資所
得」定義
衛福部:依財 政部「薪資所 得」定義
吳君泰:今年3月7日發了一個解釋令吳君泰:今年 3月7日發了 一個解釋令 衛福部:依財
政部「薪資所
得」定義->吳君泰:今年3月7日發了一個解釋令
吳君泰:勞務買售人代收個人社員提供的報酬,然後全數轉給個人社員,這一塊我們當時解說這部分沒有課營業稅的問題,所以當時這個案子基本上是有營業稅的情況,所以我們才做了營業稅相關的解釋。吳君泰:勞務 買售人代收個 人社員提供 的報酬,然 後全數轉給 個人社員, 這一塊我們 當時解說這 部分沒有課 營業稅的問 題,所以當 時這個案子 基本上是有 營業稅的情 況,所以我 們才做了營 業稅相關的 解釋。吳君泰:今年3月7日發了一個解釋令->吳君泰:勞務買售人代收個人社員提供的報酬,然後全數轉給個人社員,這一塊我們當時解說這部分沒有課營業稅的問題,所以當時這個案子基本上是有營業稅的情況,所以我們才做了營業稅相關的解釋。衛福部:向健
保署舉證
衛福部:向健 保署舉證
盧胤雯:目前唯一能夠鬆口的是,買售人若非投保單位可以放寬,但是要跟健保署舉證盧胤雯:目前 唯一能夠鬆口 的是,買售 人若非投保 單位可以放 寬,但是要 跟健保署舉 衛福部:向健
保署舉證->盧胤雯:目前唯一能夠鬆口的是,買售人若非投保單位可以放寬,但是要跟健保署舉證
蔣翠蘋:提供勞務者本身先弄成不是投保單位,把工作包給一個是投保單位的,假設他又被財政部認定是代收轉付的薪資所得蔣翠蘋:提供 勞務者本身先 弄成不是投 保單位,把 工作包給一 個是投保單 位的,假設 他又被財政 部認定是代 收轉付的薪 資所得盧胤雯:目前唯一能夠鬆口的是,買售人若非投保單位可以放寬,但是要跟健保署舉證->蔣翠蘋:提供勞務者本身先弄成不是投保單位,把工作包給一個是投保單位的,假設他又被財政部認定是代收轉付的薪資所得陳佳容:我們還是用舉證的方式,雖然是一個投保單位,是就他僱用行政人員的部分來作補充保費,但是社員是屬於無一定雇主,是不是可以用舉證的方式造冊,然後給健保署來作處理?陳佳容:我們 還是用舉證的 方式,雖然 是一個投保 單位,是就 他僱用行政 人員的部分 來作補充保 費,但是社 員是屬於無 一定雇主, 是不是可以 用舉證的方 式造冊,然 後給健保署 來作處理? 蔣翠蘋:提供勞務者本身先弄成不是投保單位,把工作包給一個是投保單位的,假設他又被財政部認定是代收轉付的薪資所得->陳佳容:我們還是用舉證的方式,雖然是一個投保單位,是就他僱用行政人員的部分來作補充保費,但是社員是屬於無一定雇主,是不是可以用舉證的方式造冊,然後給健保署來作處理?財政部:代收
轉付性質
財政部:代收 轉付性質
唐鳳:勞合社給的資料是大於給持家者的資料唐鳳:勞合社 給的資料是大 於給持家者 的資料財政部:代收
轉付性質->唐鳳:勞合社給的資料是大於給持家者的資料
蔣翠蘋:因為大家都比較忽略勞雇關係,因為合作社跟社員事實上以我們的理解,不見得一定沒有僱用關係,所以前提必須沒有僱用關係,真的是代收轉付,這個憑證還是要以財政部比較嚴謹的認定方法。蔣翠蘋:因為 大家都比較忽 略勞雇關係 ,因為合作 社跟社員事 實上以我們 的理解,不 見得一定沒 有僱用關係 ,所以前提 必須沒有僱 用關係,真 的是代收轉 付,這個憑 證還是要以 財政部比較 嚴謹的認定 方法。唐鳳:勞合社給的資料是大於給持家者的資料->蔣翠蘋:因為大家都比較忽略勞雇關係,因為合作社跟社員事實上以我們的理解,不見得一定沒有僱用關係,所以前提必須沒有僱用關係,真的是代收轉付,這個憑證還是要以財政部比較嚴謹的認定方法。吳君泰:補充保費跟稅畢竟還是不同,是不是一定都依照稽徵機關要他所提供的資料,可能衛福部自己要考慮一下。而且除了代收轉付之外,背後的這一個是不是所謂的投保單位,你們的強度或是跟稅上不太一樣,也許不能一概用這個資料,這可能要請衛福部審慎考量。吳君泰:補充 保費跟稅畢竟 還是不同, 是不是一定 都依照稽徵 機關要他所 提供的資料 ,可能衛福 部自己要考 慮一下。而 且除了代收 轉付之外, 背後的這一 個是不是所 謂的投保單 位,你們的 強度或是跟 稅上不太一 樣,也許不 能一概用這 個資料,這 可能要請衛 福部審慎考 量。蔣翠蘋:因為大家都比較忽略勞雇關係,因為合作社跟社員事實上以我們的理解,不見得一定沒有僱用關係,所以前提必須沒有僱用關係,真的是代收轉付,這個憑證還是要以財政部比較嚴謹的認定方法。->吳君泰:補充保費跟稅畢竟還是不同,是不是一定都依照稽徵機關要他所提供的資料,可能衛福部自己要考慮一下。而且除了代收轉付之外,背後的這一個是不是所謂的投保單位,你們的強度或是跟稅上不太一樣,也許不能一概用這個資料,這可能要請衛福部審慎考量。唐鳳:令也是扣著薪資所得,所以就會變成你們的令跟第55條發生關聯唐鳳:令也是 扣著薪資所得 ,所以就會 變成你們的 令跟第55 條發生關聯 吳君泰:補充保費跟稅畢竟還是不同,是不是一定都依照稽徵機關要他所提供的資料,可能衛福部自己要考慮一下。而且除了代收轉付之外,背後的這一個是不是所謂的投保單位,你們的強度或是跟稅上不太一樣,也許不能一概用這個資料,這可能要請衛福部審慎考量。->唐鳳:令也是扣著薪資所得,所以就會變成你們的令跟第55條發生關聯唐鳳:如果要作為一個列帳憑證專門給財政部,又做一個列帳憑證專門給衛福部或者是給健保署,然後格式還不一樣,我們馬上就被批評擾民唐鳳:如果要 作為一個列帳 憑證專門給 財政部,又 做一個列帳 憑證專門給 衛福部或者 是給健保署 ,然後格式 還不一樣, 我們馬上就 被批評擾民 唐鳳:令也是扣著薪資所得,所以就會變成你們的令跟第55條發生關聯->唐鳳:如果要作為一個列帳憑證專門給財政部,又做一個列帳憑證專門給衛福部或者是給健保署,然後格式還不一樣,我們馬上就被批評擾民唐鳳:合作社民意開立憑證上的註明需要到多細,我想會希望我們先去看一下到底實際發生的案例裡面,到底已經到多細,盡可能不要增加他的麻煩,我想還是請合團司來幫忙,看一下現有按照3月的令,在執行時的範本是什麼,也許我們可以有一、兩個範本直接放在你們的網站上唐鳳:合作社 民意開立憑證 上的註明需 要到多細, 我想會希望 我們先去看 一下到底實 際發生的案 例裡面,到 底已經到多 細,盡可能 不要增加他 的麻煩,我 想還是請合 團司來幫忙 ,看一下現 有按照3月 的令,在執 行時的範本 是什麼,也 許我們可以 有一、兩個 範本直接放 在你們的網 站上唐鳳:如果要作為一個列帳憑證專門給財政部,又做一個列帳憑證專門給衛福部或者是給健保署,然後格式還不一樣,我們馬上就被批評擾民->唐鳳:合作社民意開立憑證上的註明需要到多細,我想會希望我們先去看一下到底實際發生的案例裡面,到底已經到多細,盡可能不要增加他的麻煩,我想還是請合團司來幫忙,看一下現有按照3月的令,在執行時的範本是什麼,也許我們可以有一、兩個範本直接放在你們的網站上唐鳳:勞合社說這個大部分都不是薪資,如果把薪資所得代收轉付直接印在範本上,這樣大家就不會在這邊覺得到底是或不是。唐鳳:勞合社 說這個大部分 都不是薪資 ,如果把薪 資所得代收 轉付直接印 在範本上, 這樣大家就 不會在這邊 覺得到底是 或不是。唐鳳:合作社民意開立憑證上的註明需要到多細,我想會希望我們先去看一下到底實際發生的案例裡面,到底已經到多細,盡可能不要增加他的麻煩,我想還是請合團司來幫忙,看一下現有按照3月的令,在執行時的範本是什麼,也許我們可以有一、兩個範本直接放在你們的網站上->唐鳳:勞合社說這個大部分都不是薪資,如果把薪資所得代收轉付直接印在範本上,這樣大家就不會在這邊覺得到底是或不是。唐鳳:買售人如果不是投保單位的話,他可以豁免等等,也就直接印在那一張上,這個憑證事實上是有說明功能的唐鳳:買售人 如果不是投保 單位的話, 他可以豁免 等等,也就 直接印在那 一張上,這 個憑證事實 上是有說明 功能的唐鳳:勞合社說這個大部分都不是薪資,如果把薪資所得代收轉付直接印在範本上,這樣大家就不會在這邊覺得到底是或不是。->唐鳳:買售人如果不是投保單位的話,他可以豁免等等,也就直接印在那一張上,這個憑證事實上是有說明功能的唐鳳政委結論
:代收轉付憑
唐鳳政委結論 :代收轉付憑
唐鳳:我們現在跟勞合社做生意,以後都看到會養成憑證習慣的話,有一個是勞合社,但是他不開,就會說他是不是雇員,他其實是雇員等等,這樣還是會對合作教育有一點好處,不管是一開始是要為了避保險費或者是營業稅或者是別的東西,但是讓大家更知道勞合社的性質,這樣才是重點。唐鳳:我們現 在跟勞合社做 生意,以後 都看到會養 成憑證習慣 的話,有一 個是勞合社 ,但是他不 開,就會說 他是不是雇 員,他其實 是雇員等等 ,這樣還是 會對合作教 育有一點好 處,不管是 一開始是要 為了避保險 費或者是營 業稅或者是 別的東西, 但是讓大家 更知道勞合 社的性質, 這樣才是重 點。唐鳳政委結論
:代收轉付憑
證->唐鳳:我們現在跟勞合社做生意,以後都看到會養成憑證習慣的話,有一個是勞合社,但是他不開,就會說他是不是雇員,他其實是雇員等等,這樣還是會對合作教育有一點好處,不管是一開始是要為了避保險費或者是營業稅或者是別的東西,但是讓大家更知道勞合社的性質,這樣才是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