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我們看了提案人有心理健康領域跟口腔健康領域,大家都希望這兩項業務可以獨立設施,大家意見沒有分歧,方向很一致,牽涉這需要中央行政機關組織法規定,也要考量整體業務,是否獨立設施還是要看組織內部分工來進行評估,不太適合開放討論。提案本身內容相當單純,多方意見也沒有分歧,我們初步評估討論性比較低,也沒有跨部會需求,建議不列入協作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