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分主要有提案人兩個訴求,一個是「我國需要『心理健康促進法』」另一個是心理與口腔健康司應正名為「心理健康司」,我們有去review國外資料,目前沒有心理健康促進的專法,多數都是以方案方式推動,內容主要是心理健康促進的教育宣導跟倡導。第二點,衛福部已經在民國七十九年精神衛生法公佈施行,英文名稱是「Mental Health Act」,當時法已經訂定心理健康促進相關規定,目前精神衛生法也提修正草案送行政院審查了,也明訂相關主管機關要促進心理健康職責,具體化各項推動心理健康促進的措施跟資源佈建,也增加跨領域合作機制,相對於「心理健康促進基本法」比較是概念性的規定,現行的法做明文的規定更有實質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