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D報告一下,您剛講的次序,我們的設摽已經規定三十床ICU床必須請一個人,那已經是法律門檻規定,但是現實狀況是因為我們在很多地方都缺,譬如糖尿病門診像台大醫院開到三十幾診,但是沒有規定要給營養師人力,就像糖尿病共照網的給付,但ICU是有人力聘用的規定,很多醫院可能因為其他地方人力不夠,雖然一般急性床一百床也有一位營養師,但像是廚房自己管理也沒有規定要一個營養師人力只強調要專責,那是在評鑑裡面,如果今天有健保給付,剛剛E講得很清楚,三十床人應回歸到ICU,我們今天所有的ICU營養照護工作已經都把人力及所需時間抓出來評估過,只要三十床確實回歸這件事情是完全沒有問題的,所以不是我們現在要做,要先給付再去找人力再去放入設標,不是,設標已經有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