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非常實際處理,這可不可行是說,因為email我們先提供,讓體育署發信邀請,看還剩多少名額,再發第二波的信,先報名先贏的概念,體育署跟青年署覺得這樣好不好?可以這樣子嗎?從我們辦公室來撈資料給體育署,發第一波信也許三十個,假設來十二個,還有十八個名額,就發第二波信給所有網路上參與的人,就講清楚前十八名是邀請的對象,這樣可以嗎?好,剩下一些時間問題,場地問題我相信體育署都會辦得很好,我們會有速錄,我們辦公室速錄師可以支援,速錄這邊由PDIS這邊處理,剛有提到主要這是數位對話,希望保持線上直播的狀態,線上直播的部分建議用國發會vtaiwan的合作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