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有法源依據,他的法本來就是訂為一個任務編組,而不是一個正式編制的單位,這樣說沒有錯吧!不管是特教中心或是學生輔導法,特教中心的法源是特殊教育法,學諮中心的法源是學生輔導法,但當初這兩個法在設中心的時候,本來就是屬於任務編組的形式,而不是一個正式設為編制的機關或者是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