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下會議紀錄對不對?我們等於是要院裡面給紀錄,你們要不要先寫一個類似會議裁示或會議結論,我們看用什麼方式來發,這個我覺得還好,到採購那個階段有就好,我會比較理想狀態覺得讓展銘那個會議確定後,大家需要行政指令才動的了的我們再來處理,會給政委看過,甚至簽給秘書長也沒有關係,你們有需求就先說,這樣對主計單位比較好交代的,要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