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在前面,因為現在是八月中下旬,先偷半個月甚至一個月,就不會在二月,說不一定一月就完成,現在需要時間,署裡面經費能不能支應,如果一定要其他單位支援也要拖時間,拜託盡量自己吃下來,萬不得已我們才要拜託部長幫忙,如果今天會議講了以後部長說你們吃下來,那要講清楚,那是迫不得已,對部長也不禮貌,但如果真的不得已就我們去協調,盡量你們能處理就處理,林務局也是同樣情形,去估算時間,有沒有開始做一定的行政作業能夠完成,李先生對不起,目前聽不出,重填一次這個解法不好,就像你說的是半套,說不定全套也能做,如果無法就半套,至少前面申請是流暢的,不是進三個系統,警政署相對動作都比較單純,也請你們在這個禮拜之前告訴我們經費能不能處理,可以就可以,我還是講,動到部長是比較不禮貌的方式,但真的沒辦法就想辦法,不要預留一個最好行政院可以解決這問題,這相對對職權都是比較不尊重,時程應該配合李老師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