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扣除的部分,也就是補充保費的部分,其實健保署這邊有其堅持,像當時立法意旨,也就是健保虧損很嚴重,因此才會想到補充保費來繳交1.91%,既然合作社是沒有勞雇關係,也沒有所謂的僱傭關係,沒有雇主、員工,勾薪資是不得已,但是一勾了薪資,補充保費就跑出來了,這個問題沒有解決。當時從11點10分討論到12點,但是也沒有解決,所以這個問題留到下一次,唐政委親自主持,劍及履及,大家面對問題、解決問題,這個問題拋出來,大家共同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