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變成一年至四年下去之後,差異就越差越大。我們知道有一些公司的做法是,乾脆成立一個基金會,讓基金會去持有大部分,像我們說50%,他們就持有50%的股份,現在成立基金會,說真的門檻也是非常地高,所以我覺得這好像也不太符合我們需要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