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在座都瞭解,要面臨的恐懼是我隨時帶我的動物去獸醫院要診治、診療的時候沒有藥可以用,這是一個最核心的恐懼。當然這個藥品管理辦法,其實我們都知道,已經草擬了,但是被壓在那邊,沒有辦法真正拿來使用,當然基於這樣子的一個前提,所以才有藥事法,當然我的提案明確寫出說希望可以修正藥事法,但是這樣的前提就像剛剛報告的同仁一樣,到底法規怎麼修,要怎麼去調整,我覺得當然是大家可以討論,但在不牴觸的情況下,我還是希望可以以有動物福祉為出發的方向來考量這個法條怎麼修,當然如果說修了藥事法可以直接保障獸醫師在用藥上的權利,就保障到動物醫療權利的話,修法我是非常支持的。